特网建站专注网站建设行业优质供应商,并且包含互联网基础服务(域名、云服务器、企业邮箱、网络营销等)应用服务。

微信咨询

zhstwkj

您敢托付 绝不辜负

邮件

mail@56dr.com

服务器、网站、业务系统保驾护航

合作企业用户

12500+

运维团队

10+

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模板详解与实务指南

2025-09-22 675 网站建设

    随着我国社会组织体系的不断完善,民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简称“民非单位”)作为提供社会服务、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,正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,从民办学校到非营利医疗机构,从社区养老机构到文化体育类组织,民非单位已广泛覆盖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科技、文体等多个民生领域。

    在此背景下,加强其规范化管理成为保障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,而制定一部合法、合规、具备操作性的章程,并完成相应的核准程序,正是民非单位依法登记和有效运行的基础前提。

    本文将围绕“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模板”展开系统解读,深入剖析其功能定位、核心结构、填写要点及常见问题,结合政策背景与实务经验,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,助力相关组织顺利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,提升治理能力与合规水平。


   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?

    根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,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
    这类组织具有三大基本特征:

    1. 非营利性:不以营利为目的,所有收益应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宗旨;
    2. 民间性:由社会力量自主发起设立,区别于政府主办的事业单位;
    3. 服务性:聚焦公共服务供给,在社会治理中承担补充与创新职能。

    典型代表包括:民办幼儿园、培训学校、康复中心、艺术团体、科研机构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。

    值得注意的是,自2016年起,“民办非企业单位”这一称谓已在部分法规文件中逐步被“社会服务机构”所替代,特别是在《慈善法》实施后,符合条件的民非单位可依法登记为慈善组织,但在现行行政管理体系中,“民办非企业单位”的注册类别仍普遍使用。


    章程核准制度的意义与作用

    章程是民非单位的“根本大法”,是组织内部治理结构、权利义务分配、决策机制和责任边界的制度依据,而章程核准制度则是国家对民非单位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。

 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”是由各级民政部门设计并发布的标准化申报表格,用于记录、审查和确认拟设立或变更的民非单位章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它是整个登记或变更流程中的核心材料之一。

    该表格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

    1. 统一申报标准
      通过固定格式明确填报要素,减少材料混乱,提高审批效率。

    2. 落实双重管理体制
      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查职责,体现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监管原则。

    3. 确保章程合法性
      防止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,如营利分红条款、权力集中于个别人等。

    4. 建立监管档案基础
      核准后的章程及其核准表将成为年检评估、执法检查、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    正确理解和规范使用“章程核准表”,不仅是形式上的程序要求,更是组织实现长期合规运营的战略起点。


    章程核准表的基本结构与填写要点

    尽管各地民政部门发布的核准表可能存在细微差异,但总体框架趋于一致,通常包含以下五个主要部分:

    (一)基本信息栏

    此部分用于登记申请主体的基本信息,主要包括:

    • 单位全称(须与预先核准名称一致)
    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新设单位可暂空)
    • 办公住所地址(需具体至门牌号)
    •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
    •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(如教育局、卫健委等)
    • 登记管理机关名称(一般为县级以上民政局)

    ✅ 提示:单位名称应避免使用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国际”等限制性词汇;住所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作为附件。


    (二)章程修订说明

    本栏要求申请人简要说明本次提交章程的目的,常见情形包括:

    • 首次设立申请核准;
    • 因组织结构调整(如合并、分立)修改章程;
    •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条款;
    • 变更业务范围、法定代表人或举办者信息。

    ✍️ 填写建议:语言简洁、重点突出,避免泛泛而谈。“因响应《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拟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内容,现申请修订章程第三章第八条。”


    (三)章程主要内容摘要

    部分地区要求摘录章程的关键条款,便于快速审阅,通常包括:

    • 宗旨和业务范围
    • 组织架构(理事会、监事会设置)
    • 负责人产生方式与任期
    • 资产管理与财务制度
    • 解散条件与剩余财产处理

    ⚠️ 注意事项:摘要内容必须与正式提交的纸质章程完全一致,不得擅自删改或简化关键表述。


    (四)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

    这是核准流程中的关键节点,多数民非单位实行“双重管理”体制——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,再报民政部门终审。

    该栏目需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公章,常见表述如:

    “经审查,该单位章程内容真实、合法,符合本领域管理相关规定,同意上报登记机关核准。”

    ❗ 特别提醒:若所属行业属于直接登记范围(如科技类、公益慈善类、城乡社区服务类),则无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,但仍需在备注中注明“适用直接登记政策”。


    (五)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意见

    此栏由民政部门填写,决定最终结果:

    • 准予核准:注明日期并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;
    • 不予核准:应说明理由,如“章程中存在营利性条款”“缺少清算程序规定”等。

    一旦核准,该章程即具有法律效力,成为该组织后续运作的法定依据。


    如何获取官方章程核准表模板?

    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合规性,建议优先采用权威渠道发布的最新版模板,常用获取途径包括:

    1. 地方民政局官网
      进入“政务服务”或“下载中心”栏目,搜索“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”或“章程核准”关键词。

    2. 省级政务服务网
      如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等平台,支持在线预览和下载。

    3.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
      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,获取配套办事指南和样表。

    4. 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协助
      对于复杂项目或跨区域设立,可委托律师事务所或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代为准备材料。

    🔍 温馨提示:不同地区对章程细节要求略有差异(如是否必须设立监事会、理事人数上限等),务必以属地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。


    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

    在实际操作中,许多组织因对政策理解不足或材料准备不充分,导致反复补正甚至被驳回,以下是几类高频问题及解决建议:

    不符合示范文本要求

    一些组织自行草拟章程时,遗漏法定必备条款,

    • 未明确“不得分配利润”原则;
    • 缺少终止后的财产清算与处置办法;
    • 未规定理事会召集程序与表决规则。

    对策:严格参照民政部发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章程示范文本》进行起草,确保涵盖所有必要条款。


    业务主管单位难以协调

    某些新兴领域(如心理健康、环保倡导)缺乏明确主管部门,或相关部门推诿责任。

    对策

    • 查阅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6〕46号),确认是否属于四类可以直接登记的情形;
    • 主动对接上级民政部门请求指导;
    • 必要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,阐明组织性质与服务内容。

    表格填写不规范

    如手写字迹潦草、涂改严重、漏填日期、未签字盖章等,均可能导致材料被退回。

    建议

    • 使用电脑录入信息后打印;
    • 所有签名必须本人亲笔签署;
    • 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(多页文件);
    • 时间填写完整(年月日)。

    提交材料不齐全

    除核准表外,还需同步提交以下材料:

    材料名称 备注
    正式章程文本(一式两份以上) 需理事会审议通过
   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如适用
    理事会决议 关于通过章程的会议纪要,含出席人员名单、表决结果
    法定代表



相关模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