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单位在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,应始终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、程序正当、尊重事实的原则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可在以下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:
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即便行政单位属于公共部门,对于编制外聘用人员,其用工性质仍受《劳动合同法》调整,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,必须严格遵守该法关于通知义务、证据留存、经济补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,不得以行政权力替代法治程序。
在作出解除决定前,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,必要时组织听证或集体评议,体现程序正义。
注:本模板适用于行政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聘用人员,编制内人员的人事任免及解聘事项,应依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政策执行,不适用本劳动合同解除流程。
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
编号:〔2024〕XX号
尊敬的XXX同志:
您自XXXX年XX月XX日起在我单位从事____岗位工作,双方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。
现因下列第___项原因,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(如需),同时征求工会意见(如有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:
本次解除决定基于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内部审议程序,相关材料已归档备查,请您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工作交接,移交所负责的文件资料、办公设备及其他单位财物,并配合办理离职手续。
我单位将依法为您结算截至解除之日的工资报酬,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(如适用),我们将协助您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相关事宜。
若您对本决定持有异议,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逾期未主张权利的,可能影响您的救济途径。
特此通知。
行政单位名称(盖章)
年 月 日
本人签收: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为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与可操作性,各单位在实际应用本模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
解除理由必须真实、具体、可追溯。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应明确指出违反的具体条款、事件经过、时间地点及相关佐证材料(如考勤记录、监控视频、调查笔录等),避免使用笼统、模糊的表述。
程序合法,保障权利
尤其是在非过失性解除(如不能胜任、客观情况变化)的情况下,必须履行前置程序:包括绩效考核评估、培训或调岗安排、协商变更合同等,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,并按规定征询工会意见。
送达方式有效,留痕管理
通知书应通过当面签收、邮政EMS专递(注明文件名称)、电子送达(经约定)等方式送达劳动者本人,并保留签收回执、邮寄凭证或系统记录,防止出现“未收到通知”的争议。
经济补偿计算准确合规
若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,应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执行: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;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支付半个月工资,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,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,按三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十二年。
区分编制内外人员,分类施策
编制内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管理范畴,其聘用、考核、解聘等事项主要依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等规定进行,通常需经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,不直接适用劳动合同法下的解除机制,切勿混淆两类人员的管理规则。
注重人文关怀与沟通协调
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,建议单位在解除过程中加强沟通,做好思想疏导工作,体现组织温度,减少对抗情绪,降低舆情风险。
一份科学、严谨、规范的“行政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”不仅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、法治化的体现,更是预防劳动争议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工具,它既是单位行使管理权的载体,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屏障。
各行政单位在实际操作中,应结合单位性质、岗位特点、员工类别及地方政策差异,灵活调整模板内容,杜绝“一刀切”式套用,建议在重大人事决策前,主动咨询法律顾问、人社部门或上级主管机构,确保每一个解除行为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与社会监督。
唯有坚持法治思维、程序正义与人文关怀并重,才能真正实现人事管理的专业化、规范化与可持续发展。